2)第三十八章 传授经验_江山争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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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马背上冲锋陷阵,武器的重量趁手非常重要,来回几下猛攻,能发挥出巨大作用,但并非武器越重就越好,因为武器沉了,会影响你各方面的身体协调,浪费力气,体能消耗过快。

  而且武器过重,固然一击威力大,但是往往使劲过猛,无法及时调整身体状态,正所谓‘亢龙有悔,盈不可久’,因此攻击有发必须有收,打出去的力道有十分,留在自身的力道却还有二十分,才是武学真谛。

  就比如罗昭云每天的刺抢,一枪刺出,并非用上所有力量,而是含住一部分的劲和力,不但出击如毒蛇出洞,收抢更是如青龙入海,收比攻击还有重要,因为收得慢,防御不及时,门户大开,死的也就快。

  “行了,开睡吧,养养神,明天上午溜达一圈,下午回营,先适应一下,过几日才是真正的任务。”

  七人开始睡去,张松溪、荆尉、罗昭云是第一组执勤。

  “我要到一边练练枪,当暗哨吧。”罗昭云起身,持枪到了一处幽静地,开始对着树木刺抢。

  噗噗噗!

  每一次的力量竟然都能保持均匀,出手如电,收枪如梭,手法越来越娴熟了,似乎枪跟自己的手臂一样,配合越来越好。

  罗艺一年前曾暗中来看望他,说过练枪第一步是基础,第二步是入微,第三步是人枪合一,再往后,就要自己领悟出自己的枪之精义了。

  罗昭云苦练四年,风雨不辍,渐渐接触入微,但要真正掌握入微,实在太难了。

  手中的枪,是身体的延伸,如果身体不能随心自如,枪术也就不能收发自如,一切随心。

  这就要求练枪者,自身拳脚功夫、身法等等,要同时苦修,练出暗劲,心与意合,握抢的时候,也能让气劲、身体、心境合一,捕捉细微。

  真正入微,比如一枪点出能在墙上打钉,枪锋能刺灭蜡烛光火,甚至能刺到空中飞行的苍蝇。

  此时的罗昭云,离着真正枪术入微,还要差一些,不但需要水滴石穿,还要有悟性,并把身体的暗劲练得全身通透,到化劲的地步。

  张松溪和荆尉站在远处,看到了罗昭云就这样简单地刺抢,面面相觑,刚才听到他要练枪,还以为是什么精妙的枪术,所以也暗中跟随过来,躲在一旁观看,虽不说能偷师几招,就是能一睹高超枪诀也能过过瘾。

  但是眼下却有些失望,因为这样简单的刺法,实在太枯燥无聊了,跟新兵入伍对着稻草人刺矛差不多。

  “绣花枕头,白搭了那杆好枪了。”

  “谁家的贵公子,跑这来捡功封爵了吧?”

  两人嘟囔了几句,索然无味,转身离开了,回去执勤。

  到了子时,赵廷、梁永宽、鱼威廉三人组开始替换轮岗,后半夜五更是刘匡、赫连树、马不川三人,火长是不用执勤的。

  翌日,万籁俱寂,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亮光,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。

  朝阳初照,这股阳光是宁静淡雅的,没有那种喧闹气息,让人感到心平气和、心旷神怡。

  罗昭云等十人,已经策马上路了,发现了山川河谷内流出的河水,在草图上做了标记,然后沿着山脚一路回返,季冲为了给他们新兵一个冲击,特意带着小队从玉门关接壤地带经过。

  在山坳上,他们可以望见突厥军正与大隋军在关外厮杀,千里长风,雄关漫道,到处是战马奔腾,杀阵交锋。

  “咚…咚……”沉闷而又巨大的鼓声,划破长空,四方云动。

  “杀杀杀!”

  战场上突厥和隋军双方的将士正在激烈冲杀,不时有人被斩杀、挑落、刺死,血肉战场,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,大道无情,战场更是如此,对方的性命就是自己杀敌的荣耀。

  鲜血飞溅,残肢乱飞,首级滚动,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,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,可能现在已是马蹄下的一堆肉泥。

  战争是男人的主旋律,历朝历代都是如此!

  罗昭云望见之后,热血激昂,心中激动不已,既紧张又兴奋,这就是古代战场,无数的勇士抛头颅,洒热血,马革裹尸,这是最凸显男儿本色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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