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章:仗剑走天涯_洪荒之天剑老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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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之位,但是一直,为了保护他的族人,以及他所想守护的一切而努力,所以他的梦想一直,未实现,此时的天剑骑着白马,背着宝剑,身穿白色道袍,在洪荒之中,漫无目的的游历者,看着洪荒之中的美景不知为何,他的实力竟然出现了一点点的增长,也许是正在执行他的梦想,心境正在提升吧。

  天剑骑着天马,继续向前,奔驰者,手里拿着一个不知是何时炼制的葫芦,竟达到了上品后天法器的级别,里面灌满了美酒,这久都是天剑与金莲,闲来无聊时,利用者,各种各样的先天灵果和三光神水酿制而成的酒,不光味道醇香,而且还能恢复一定的法力,虽然对天剑与金莲的效果甚微,但是也是一种十分好喝的,酒。

  天剑骑着天马,喝着酒,背后背着宝剑,就这样在洪荒上,游历者,几百年过去了,天剑骑着马,在妖族与巫族之间,也都经历过,不少的部落,他看不惯的是他会出手,一路走来,不知被他收拾了,多少杀人夺宝,横行霸道的妖族。

  不知为何一路走来,天剑从未发现过任何巫族之人,干出烧杀抢掠之事,这也是天剑,对巫族之人好感大增。

  看着那巫族没有元神,只修炼肉体,但是他们每一个部落之中却都还有着,不少宝物,令天剑为这些宝物感到,蒙尘。

  突然,一个神奇的念头在天剑的脑海之中产生:“哎对了,巫族不修元神,只修炼肉体,可以服用丹药,使用一些较为简单的武器,但是那些宝物他们却用不上,不如我分出一些分身,让他们,去与巫族,用丹药和一些简单的武器,交换他们收藏的宝物,说不定,还能有不少新的发现呢。”

  一念至此,天剑通知了一下那些正在,洪荒各地的金莲分身,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们,让这些金莲的分身开始在洪荒各地进行交易,当然是以物换物的交易。

  对于天剑来说,这只是一个小插曲,但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,这次交易竟然交易到了不少,他和金莲都十分需要的宝物。

  天剑依旧在洪荒之中游历者,他还是那副打扮,一生不惹尘埃的白衫,骑着那一匹长着翅膀的白马,背后背着一柄十分帅气的上品,先天灵宝级别的长剑,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,行走在洪荒之中,仿佛整个洪荒之中的战争喧闹,都与他无干,遇到他感兴趣的事,或许会停下一番,但是如果遇到他不感兴趣的事,有时会随手灭之,有时,会让白马飞起,越过那片地区。

  渐渐在洪荒之中游历之时,整个洪荒也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,此时的洪荒之中,如果出现了,先天灵宝出世,便会有一堆子的,大罗天仙,甚至于大罗金仙级别之人,去寻找那件宝物,因为,鸿钧的斩三尸之道,需要,先天灵宝才可以斩尸,而先天灵宝在洪荒之中有并不多见,所以一旦有先天灵宝出世,整个洪荒之中,便会有,大多数的势力震动,前往那出事之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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